【明報專訊】加入警隊18年的警長,在2014年一宗涉「嫖霸王妓」的刑事案受查期間,被揭發沒在警員記事冊記錄下班時間及多次留有空白。他其後在紀律聆訊中承認所有指控,遭嚴厲譴責,更被「燉冬菇」降級至警員。警長不滿遭降級,認為處分與其錯失不合比例,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後,宣布押後裁決。 曾涉「嫖霸王妓」案受查 申請人為黃俊威,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代表,答辯人為警務處長。入稟狀指出,原駐守油尖區特別職務隊的申請人,因一宗刑事案件接受調查期間,被發現未有在警員記事冊記錄下班時間,以及7次在記事冊的橫線間留有空白。他其後承認所有指控,遭受譴責和嚴厲譴責的處分,後來提升至嚴厲譴責和降級,他之後就降級處分提上訴,遭時任副處長(管理)趙慧賢駁回。 申請方昨稱,相關留白情G只涉行動後的簡介會(debriefing)和下班時間的紀錄,與處理疑犯等程序無關,形容申請人當時只是跟從上司指示,失當只涉行政鬆散,質疑警方以「違反誠信」為由向申請人作出不合比例的處分,當中考慮了其他不相關因素。 警方:行為失當亦屬違反誠信 答辯方則稱,警員記事冊留白將對司法行政構成影響,舉例稱相關記事冊如被用作呈堂證物,將招致警員事後在記事冊上增添內容等質疑,申請人作為富經驗的警務人員,理應知悉相關指引,不應將失當行為推卸上司。答辯方又稱,申請人當時的職位需處理賣淫等敏感案件,故書面紀錄更顯重要。 法官陳嘉信稱,警方既沒指控申請人不誠實,亦沒指控他懷有惡意,質疑警方如何得出申請人「違反誠信」的決定。答辯方回應,誠信不只局限於申請人是否誠實,而申請人在明白自身職責下依然作出失當行為,已屬違反誠信。 【案件編號:HCAL29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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