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樓噴字傷人 裝修工囚4月
【明報專訊】裝修工人涉於8月7日,用黑色噴漆於尖沙嘴鐘樓寫上「五十不變」及「狻顗L鄭」等字句,逃走時打傷途人,致對方手指骨折。裝修工早前承認刑事損壞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共兩罪,昨被判囚4個月。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背景良好,亦願意向政府賠償2.85萬元清潔費,寄語他以後別因衝動犯事,被告點頭說「我明白」。
黎偉邦(35歲)昨被押至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引述背景報告表示,被告在案發前已對政局累積了很多情緒和想法,激動下就在鐘樓噴字,隨後襲擊阻止他的途人。嚴官表示,該途人手腳多處有傷,要到矯形創傷科診治,並獲得4星期病假,可見被告和他拉扯時力度不輕。
官:不滿政局 不應暴力解決
嚴官強調,就算被告對政局不滿,都不應以暴力解決問題,考慮他認罪及有悔意,酌情減刑後就兩項控罪分別判囚2個月及4個月,同期執行。
嚴官亦頒令被告向政府賠償2.85萬元,作為鐘樓牆壁的清潔費,須即日繳付。辯方透露被告的家人很關心他,已籌足款項。控方補充,受傷的途人將循民事途徑向被告索償。
控罪指稱,被告今年8月7日於尖沙嘴損壞屬政府的鐘樓外牆;及在鐘樓地下非法及惡意對李楅濱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KCCC2082/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