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毆 候任區議員:特赦警無助降溫
【明報專訊】港大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日前發表文章,建議透過同時特赦涉嫌違法的示威者和被調查的警察,短期內將暴力局勢降溫。有親歷抗爭場面、被警員拳打腳踢的候任區議員不同意特赦警察,認為此舉未必可以令局勢降溫,因為市民不會接受擁有公權力、但濫權濫暴的警察獲特赦。
港大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發表的文章建議特赦被定罪、被檢控但未定罪、被捕但未被檢控,以及被調查的人。文章稱現時未有任何警察被捕或被定罪,認為警務人員很可能是屬於第4類,即「被調查者」,「投訴警察課正處理警察濫暴和失德,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也在監視投訴程序」。
候任油尖旺區議員兼理大學生校董李傲然質疑,特赦警察未必可令局勢降溫,因市民未必接受擁公權力、但濫權濫暴的警察獲特赦。在上月理大衝擊中,李不時赴理大,稱曾被警員拳打腳踢。李昨表示不接受特赦警察,稱警察擁有公權力,但行事違反守則,認為是警方「有恃無恐地犯法」,迫使示威者用更激進方式回應,因此責任在警方。李又說不認為政府有意特赦示威者。
曾鈺成:政府稱正考慮所有相關法律問題
此外,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10月接受法國漢學家白夏(Jean-Philippe Bmja)訪問時表示,建議港府在兩種情G下特赦反修例示威被捕者:特赦所涉罪行較輕的示威者;以及定下期限,在某一個日子後仍參與暴力活動將無法獲得特赦,以停止暴力行為。
「有線新聞」昨播出曾鈺成專訪,他在訪問中表示,釋放全部被捕者是不可行,但認為當所有法律程序完成後,特首有權特赦。他重申可以「赦輕不赦重」,牽涉暴力傷人,例如放火,就不可以特赦;政府亦應劃線,在限定日子之前,罪名輕的可特赦,「但今日之後再做,照樣拘捕照樣告」。他說曾經向政府提出相關建議,得到的回應是政府正在考慮所有相關的法律問題。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