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聖誕新年假期旅行到來前﹐聯邦政府新推出的飛機乘客保障條例第二部分條款由昨(15日)開始生效。雖然聯邦政府希望新條例能更好保障乘客權益﹐但業內對於能否有效落實持懷疑和批評態度。
昨日生效的新條例第二部分條款主要有2部分內容﹕
•在航空公司可控範圍內導致航班延誤或取消﹐應對旅客進行賠償﹔
•14歲以下兒童必須坐在父母或監護人附近﹐航空公司不得收取任何座椅費用。其中5歲以下兒童必須坐在父母相鄰座椅﹔5到11歲兒童必須與父母坐在同排﹐相隔不能超過一個座椅﹔12到13歲兒童與父母相隔距離不能超過一排。
7月中旬新條例第一部分條款﹐主要包括對旅客被拒登機、被困機艙內﹐以及行李丟失或損壞等進行賠償和處置規定。
對於新生效的航空乘客保護條例﹐航空業界及乘客利益團體大多持批評和懷疑態度。
位於德國柏林的航空乘客維權公司AirHelp表示﹐新條例規定航空公司在天氣和預期機械故障原因﹐而導致航班延誤或取消﹐列入不向乘客賠償的範圍內。這一條很可能被航空公司利用﹐為了躲避賠償﹐航空公司會找種種藉口把航班延誤取消歸結到天氣或機械故障。
另有多個維護消費者權益團體亦質疑新條例規定﹐消費者要獲得賠償﹐必須自己收集和出示證據﹐認為這一條很難落實。
加拿大汽車協會(Canadi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CAA)政府關係部主任傑克(Ian Jack)表示:「我們看到新條例第一部分生效後﹐航空公司整體上都努力遵守。但對於第二部分條款﹐我對航空公司能否認真執行表示懷疑﹐因這埵酗@個最大問題﹐消費者投訴需要展示的證明材料都掌握在航空公司手堙M而且大部分可作為證據的資料都不宜公開﹐難道航空公司會主動出示﹖」
加拿大航空運輸協會(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of Canada)則認為﹐新條例制訂的懲罰額度太高﹐航空公司肯定會找漏洞逃避罰款。
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數據顯示﹐2019年航空旅客的投訴案件達到1萬宗﹐繼續呈現增長勢頭。
CAA的一份最新民調則顯示﹐超過一半的消費者不知道或不清楚新的航空乘客保護條例。
聯邦交通部長馬克加諾(Marc Garneau)回應表示:「杜魯多總理上周五(13日)給我簽發的委任書中特別要求﹐要使國民更容易取得航空和鐵路運輸服務﹐使機場運營更加高效和對乘客負責﹐要制訂專門標準﹐減少乘客安檢等候時間。我認為當前的航空運營模式是好的﹐但它已存在20年了﹐有必要進行重新檢驗﹐而檢驗的目標就是以乘客為重心﹐進一步提高航空服務質量水平﹐保護乘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