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溫一對夫婦在2016年8月於美國奧勒岡州(Oregon)騎單車旅行,在經過84號州際公路時遭到一輛18輪卡車撞及受傷。該對夫婦入稟法庭要求卡車公司對其傷害進行賠償,由8名成員組成的陪審團已作成決定,要求卡車司機對該男女提供900萬美元的傷害賠償。 報道指出,陪審團認為,卡車的僱主Exel Inc.(即DHL公司),對於2016年8月3日發生的卡車撞單車事件有責任。 陪審團計算出,該車禍對兩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為130萬美元;非經濟傷害部分為400萬元;被撞的大溫男子Eric Moutal可得到的懲罰性賠傷害賠償為400萬元,Moutal在車禍中左腿下肢幾乎截肢;當時一起旅行,現在已經成婚的Moutal妻子LAndrew Newman則可得到40萬元非經濟傷害的賠償。 The Oregonian報道指出,男事主Moutal在車禍發生時是31歲,女事主Newman則是25歲,兩人在該州旅行,並在Columbia River Gorge露營及騎單車,之後才準備去波特蘭。 報道提到,兩人沿著Historic Columbia River Highway騎單車,並經過州際公路準備返回營地。根據奧勒岡法院,多數公路上的路肩均允許騎單車,只有隻手可數的幾條被奧勒岡運輸廳禁止的公路例外,這幾條公路位於波特蘭及米德福德(Medford)。 Exel的代表律師RObert Barton對陪審團指出,Moutal及Newman當時所騎的位置,已經超出允許單車行駛的白線,以致卡車司機無法避免才撞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