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將於明年4月1日起,可享17天有薪公眾假期,與公務員看齊。工聯會歡迎有關安排,但批評政府沒有一視同仁,讓約5萬名政府外判工亦享17天有薪公眾假期,促請政府劃一假期日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政府服務承辦商聘用的員工與政府並無僱傭關係;若承辦商在承投政府服務合約時,提出有益於員工福利的建議,有機會獲額外分數。 公務員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為優化合約僱員聘用條款,要求各局和部門從下一個財政年度,即明年4月1日起,合約僱員有薪公眾假期由12天增至17天。截至今年6月30日,政府聘用10,444名全職合約僱員,約一半是應付有時限或季節性運作及服務需求,當中以香港郵政、教育局及康文署合約僱員佔多數。政府人員協會主席馬志成稱,除了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外,還有約5萬名政府外判工,散落於房屋署、食環署、康文署等,他們的薪酬待遇遠遜公務員合約員工,同工不同酬,促政府盡量讓兩者有薪假期看齊。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唐賡堯認為,政府應茪漰30至40萬名合約工轉為長期聘用,改善就業質素,這可根治社會其中一項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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