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海關於機場截停一內藏投射器(丫叉)及金屬彈珠的郵包,隨後通報警方,警方喬裝速遞員,與24歲收件人交收時未能出示職員證,收件人拒簽收,但最終被拘捕。該名收件人昨被押到粉嶺裁判法院,控以一項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他暫毋須答辯,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至1月22日再訊。 海關截獲寄港郵包 通報警方 被告控企圖管有武器 被告鄧力豪(24歲,圖)於護老院任職兼職文員,他被控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指稱他於2019年12月9日,在大埔太和h麥當勞餐廳外企圖管有一套投射器及200粒金屬彈珠。 據悉,海關截獲一寄往香港的郵包,內有一套投射器、200粒金屬彈珠及一盒口罩,海關隨後通報警方。警員喬裝成UPS速遞員,根據收件人資料聯絡被告,並相約於案發地點交收。被告與喬裝警見面後,要求他出示速遞員職員證,喬裝警訛稱職員證遺留車上,未能出示,被告拒絕簽收。被告隨後被捕,並稱,「我收到電話有人叫我簽包裹,我都無收過」。 裁判官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月22日再訊,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化驗。被告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守宵禁令和每天到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FLCC5361/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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