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裝修分拆申款 議員批迴避監察
【明報專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前日通過涉及223.5億元的「2020-2021年度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包括數以千計低於3000萬元的工程撥款,項目待工務小組、財委會通過後,立法會便批出撥款。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發現,政府將有關灣仔警察總部的裝修項目分拆3項處理,令有關裝修工程毋須獨立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批評政府「分單迴避立會監察做法低裝」,荒謬如「買電腦,將熒幕、鍵盤和滑鼠分單處理一樣」。
每項低於3000萬 毋須獨立申撥款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20-2021年度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的文件近1000頁,當中包括數以千項涉及少於3000萬元的撥款。陳志全指出,若工程撥款超過3000萬元,便需將該工程立項另外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而文件所見,政府將警察總部涉及1400萬元「警政大樓7樓裝修工程」、涉及1320萬元「警政大樓西翼11樓及警政大樓8樓裝修工程」及1100萬元「警政大樓西翼28樓裝修工程」分開,令3個項目各自少於3000萬元,毋須獨立交上立法會申請撥款,批評政府是迴避監察。本報發現,文件中其他涉及警總工程的包括265萬元「警政大樓18樓裝修工程」;分別涉及300萬元、194萬元,有關警總翻修公眾地方、東翼4樓的照明系統。
公民黨陳淑莊質疑政府將警總項目「分拆上市」做法鬼祟、不老實,質疑是想繞過立法會監察,要求政府交代原因和由誰決定。
陳克勤:或涉不同投標
民建聯副主席陳克勤認為,政府將工程項目分開的做法並非新鮮事,同一文件中亦有如涉及機場禁區部分照明系統、深港西部通道口岸公廁的項目分拆處理,估計警總裝修或涉及不同投標而要分拆,如不同樓層涉不同裝修、保安要求等,而議員亦可在審議整體撥款時向政府發問及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