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前首富、大連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兒子王思聰,19日獲上海市嘉定區法院撤銷其限制消費令,豈料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王思聰於19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發布限制消費令。 澎湃新聞報道,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發布的限制消費令稱,該法院於2019年11月4日立案執行申請人「嘉興璟字悌為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申請執行王思聰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一案,因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因此北京市第二中院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法院按照有關規定,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不得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但法院沒有說明王思聰今次欠下多少款項。 王思聰早前因欠債1.51億元人民幣,被上海市嘉定區法院在11月9日發出限制消費令,王思聰非生活或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受限制,後在19日取消。王思聰擁有的普思投資負責人表示,王的限制消費已被取消,公司正全力解決債務糾紛,有能力解決問題,只是法律程序還需要一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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