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曾稱藍水不含禁用CS 綠色和平化驗:或含毒溶液
【明報專訊】水炮車發射的藍色催淚水劑令人皮膚刺痛、紅腫等,被投訴成分及毒性不明。本報昨向警方查詢其成分,至截稿前沒回應。翻查資料,機動部隊副校長陳健國於8月12日向立法會議員簡介水炮車時,曾稱水炮車催淚水劑不是催淚彈成分中的CS。
副救護總長曾敏霞昨在消防記者會,被問遭射中藍色催淚水應如何處理,她說救護人員會按指引檢查眼有否受影響,有需要會用蒸餾水或生理鹽水洗眼;若病人呼吸困難會提供氧氣及盡快送院。被問有否了解藍色水所含物質及毒性,她沒回應。
綠色和平昨晚在facebook表示,「顏色水」化驗初步結果顯示含色素及黏合劑;綜合文獻及市民接觸後反應,「推測『顏色水』有機會含有有害龠妦\溶液」。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於8月12日,到粉嶺機動部隊總部看水炮車示範。公民黨議員郭家麒曾質疑警方常用的催淚劑CS,在《日內瓦公約》已被禁止,關注水炮車催淚劑濃度為何。當時機動部隊學校副校長陳健國回應稱,「我們用的是PAVA催淚水劑,是警方日常使用、以黃色桶裝住的催淚水劑,其成分是一模一樣,它們不是CS。至於調校出來的濃度,與黃色桶(裝起的催淚水)是一樣」。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