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陣周日(20日)發起九龍遊行,隨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拘捕43人,其中兩名男子分別涉以鐵棍襲警及投擲汽油彈被捕,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兩人均毋須就控罪答辯。另外,控罪書再一次將警員身分匿名,分別以「X」代替兩名涉案警員身分。裁判官應辯方要求,下令控方下次提訊前將匿名理據交予辯方。 首宗案件被告謝煒洛(21歲)報稱學生,被控告一項襲警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兩項控罪指稱他10月20日在旺角塘尾道襲擊警長X,以及管有兩塊磚頭。據悉,當晚示威者在旺角設路障,警方到場驅散,被告以約35厘米長鐵通打向一名警員,警員以圓盾遮擋,膊頭扭傷。被告當場被捕,並被搜出腰包有兩塊磚頭。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12月3日,讓警方索取閉路電視片段及傷者醫療報告。 第二宗案件被告鄺文浚(20歲)報稱裝修工人,他昨因留院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再訊。他被控一項縱火,指他同日於旺角道與彌敦道交界用火損壞一輛警車,並罔顧警員X的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危害。 對於控罪書上警員被匿名,首案辯方律師要求控方交代原因,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下令控方於下次提堂兩周前,將理據交予辯方。另次案辯方律師同對此關注,控方獲准在下次提堂、被告到庭時交代原因。 截兩車搜40汽油彈 兩被告一還押一保釋 另外,警方接獲線報,周日在大埔露輝路近汀角路交界截查車輛,分別在一輛的士及一輛私家車中找到40支汽油彈、3樽汽油、2個打火器、5支松節水、16罐油漆及153包生理鹽水等物等,兩名司機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報稱的士司機的首被告曾偉龍(31歲)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為私家車司機的次被告張仁樑(34歲)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人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首被告須還押,次被告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2597-98、FLCC4701-02/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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