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成立45年的消費者委員會曾發布61個研究報告,一直推動訂立保障消費者的法例。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消委會主席林定國稱法例訂立後使命未完,仍需不斷檢討,並說《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生效6年,一手樓買賣仍有問題,「冷靜期夠不夠?殺訂(金額)會否太多?」他稱外國「殺訂」比例相對較低,「有理由要想想調低一點」。展望未來,他認為香港現G令冷靜期立法多了不明朗因素,仍盼能在本屆立法會完成,避免再拖下去。 現可被發展商沒收5%訂金 林定國認為,買樓應是消費者畢生最大筆的消費,並就此提出連串問題,賣樓前7日出樓書、3日前出價單是否充分?「唧牙膏式賣樓」是否完全符合起初規範原意?冷靜期夠不夠?「殺訂」會否太多?近期招標賣樓會否削弱資訊透明度?他相信這些問題都值得深思及再優化。 現時一手樓買家簽臨時買賣合約後,無法在5個工作天內簽買賣合約(即消委會所指的冷靜期),可被發展商沒收5%訂金。據消委會2014年的研究,澳洲墨爾本的冷靜期有3個工作天,沒收訂金額為100澳元或樓價0.2%(以較高者為準);新加坡買家可考慮3周,沒收訂金額為樓價1.25%。林定國稱,外國「殺訂」比例相對較低,本港「有理由要想想調低一點」,但他沒為下調水平作結論,只稱要不斷檢討。 林定國稱,美孚新h(1966年開始賣樓花)是本港首個賣樓花的樓盤,經歷逾40年才有法例規範,此前宣傳層出不窮,實用面積和建築面積等標準不一,資訊不透明難讓消費者作知情選擇,《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於2013年生效後才有進步。 冷靜期立法添不明朗因素 盼今屆通過 另外,消委會爭取已久的冷靜期立法即將在立法會議審,面對反修例運動,林定國稱本屆立法會會期尚餘不足1年,本來審議時間已緊迫,再加上不明朗因素,確有挑戰性。他重申,冷靜期爭議不太大,期望可在立法會議程上放得較前,若保民生的法例也不能通過會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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