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名警員涉嫌今年6月在北區醫院獨立病房內,串謀虐打一名六旬老翁,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並公開。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稱索取事主創傷報告有困難,遂要求裁判官頒令索取。裁判官質疑自己是否有權,拒頒令,但准將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讓控方再索取事主創傷報告。 首被告歐國偉(25歲)、次被告鄧文謙(24歲)均報稱警員;第三被告前警員林易昇(30歲)則報稱無業。 首、次被告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兩人於今年6月26日,在上水北區醫院7A房內襲擊鍾志華。第三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同日與首、次被告串謀襲擊鍾志華。 辯方反對押後:這是簡單襲擊案 控方庭上透露,曾應裁判官建議向事主索創傷報告(Victim Impact Report),惟索取報告有困難,至今仍未獲取,故向法庭申請頒令強制索取報告及申請押後案件。次被告的代表律師反對,稱法庭只會在被告定罪後才索創傷報告,法庭不應下達命令干涉,並稱「這是簡單(simple)襲擊案」,反對控方申請押後8周。裁判官李志豪亦質疑,他沒有權力下達如此命令,最終亦無頒令索取創傷報告,不過批准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再訊。 【案件編號:STCC32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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