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國政府從16日起,要求駐美中國外交人員在會見美國官員和教育機構人員之前,要事先知會國務院。美國國務院官員解釋,由於駐華美國外交人員要遵守類似的規定,是以美方作出相關回應,但規定沒有中國般嚴格:駐美中國外交人員在會見美方人員時,只需作出知會而並不須要獲得國務院許可;相對地,駐華美國外交人員與中方人員見面時,則要獲得中國政府的准許。 美國的新政策涵蓋中國外交人員與美國的國家、地方和市政府代表的所有會晤,亦涵蓋所有對公立或私營教育及研究機構的探訪,包括在美國本土或其領地的國家實驗室。 有美國國務院高官透露,美方就外交人員約晤中方官員及各界人士須事先向中國政府申請一事,多年來一直有作出投訴,但中方一直沒有回應,約晤申請也往往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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