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童控4罪 遇襲警安全為由匿名 與刺頸中六生同控意圖傷人 最高囚終身
【明報專訊】網民周日(13日)發起各區商場罷買活動,釀警民衝突,其中在觀塘、將軍澳、旺角雅蘭中心有3名警員疑被刺頸、圍毆、以伸縮棍襲擊及企圖搶槍等,案件昨午提堂。涉刺警員頸的18歲中六生,及涉襲擊便衣警的13歲男童均被控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的「有意圖而傷人」罪,男童更一人面對4罪,但兩人均因留院缺席聆訊。另在控罪上,受傷的3警員均匿名,以英文字母代替,據悉是為了保障其安全。
周日警員被襲案昨共分3案,4名被告分別於東區和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均暫毋須答辯。首宗案件被告為18歲男生許添力(18歲),被控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控罪指稱他於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A1出口天橋,意圖使軍裝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警員。
次宗案件被告為13歲男童,被控各一項非法禁錮、非法集結、有意圖而傷人及違反《蒙面規例》罪,控罪指稱他於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俊街和唐德街一帶,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用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非法禁錮和有意圖而傷害警員X(非首宗案件警員)。據了解,當日兩名便衣警員在將軍澳被示威者襲擊,其中一人裝有伸縮警棍和手機的袋亦被搶去。
首兩宗案件均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其中13歲男童的案件在少年庭提訊,控方分別透露兩人仍在將軍澳醫院留醫觀察,辯方為兩被告申請保釋,惟遭裁判官拒絕,認為應待被告出庭應訊當日才處理,並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五(18日)再訊。
對於控罪書涉案兩名受傷警員的名字都以X代替,據悉控方將向法庭申請報道禁令,禁止傳媒報道警員的身分,以保障其安全。
另外,周日旺角雅蘭中心外有防暴警被人凌空飛踢,其後大批警員趕至拘捕示威者;涉案兩名被告依次為紮鐵工人謝信誠(30歲)及土木工程師甘維邦(24歲),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惟次被告留院缺席聆訊,案件押後本周五再訊。首被告則不獲准保釋,還押至12月23日再訊,以讓警方繼續調查。
飛踢警現場 一人涉搶槍一人涉襲警
首被告被控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指稱他於今年10月13日在旺角雅蘭中心外襲擊警員W,意圖搶劫他。次被告被控各一項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他人身分證,3項控罪指稱他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W,並管有一支伸縮警棍,以及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屬於麥家豪的身分證。
據悉,涉案警員當日受不知名者攻擊,首被告衝前搶警槍,並攻擊警員頭部,次被告以伸縮警棍襲擊警員,首被告則再度嘗試搶槍,二人其後在案件現場以外的地方被捕。涉案警員胸膛和腳部受傷。
【案件編號:ESCC2329、700004、KCCC2546/19】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