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月14日沙田反修例示威中,沙田區議員許銳宇涉於新城市廣場阻差辦公,被控以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下月11日再訊。 控罪指許銳宇(31歲)今年7月14日於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L3層中庭,故意阻撓警署警長葉克勤執行職務。據悉案情指有人被警長拘捕,許涉拉住被捕者。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檢取現場片段。裁判官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其間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並無離港限制。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 另外,再有一人就6月12日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被控,報稱閉路電視技術員的莊浩峰(25歲)涉在軍器廠街與駱克道交界襲擊高級督察余天生,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保釋至11月22日再訊。據悉,便衣警員從後截停他並表明身分後,被告涉轉身拳打警員左頸,並聲稱其為「自然反應」。 6.12控暴動一被告轉介區院 而首名被控當日於立法會外參與暴動及拒捕的冼嘉豪(21歲),昨亦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案件轉介區域法院並於10月31日答辯,為首宗與6.12示威有關而於區域法院審理的案件。 【案件編號:STCC3744、ESCC2123、2308/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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