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藝人王宗堯昨晨在寓所被警方上門拘捕,指稱他涉嫌7月1日在立法會「串謀刑事疰a」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被通宵扣留。根據《刑事罪行條例》60條,不涉縱火的刑事毀壞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而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干犯「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最高可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示威者7月1日闖進立法會,警方昨拘捕5名男子,當中30歲姓孫男子涉嫌「參與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其餘4名年齡介乎25至40歲男子涉嫌「串謀刑事毀壞」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全被扣查。 劉鬖J「熱血時報」記者同被捕 曾申請在觀塘等多區舉行反修例遊行集會的劉鬖J昨晨6時許被警方上門拘捕,指稱他與7月1日立法會事件有關,涉嫌串謀刑事毀壞及進入會議廳範圍,昨被扣留於青山警署。 此外,「熱血時報」稱其記者及主持人馬啟聰昨晨被捕,涉嫌於7月1日串謀刑狺峆D法進入立法會。「熱血時報」稱馬當日在立法會採訪及直播,持有記者證。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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