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10月12日跳進多倫多水族館Ripley's Aquarium鯊魚池的38歲卑詩省男子韋弗斯(David Weaver,圖),昨(19)日在法庭承認一項擾亂公安罪,被判囚12個月緩刑。 韋弗斯當日買票進入水族館,之後便脫下衣服,跳進鯊魚池內,當時有不少人拍下韋弗斯的行徑。 檢控官基廷(Heather Keating)稱,韋弗斯的行徑超越蠻幹,是刑事罪行。 韋弗斯在庭上自辯時表示,以自己浪費法庭和法官的時間道歉。他的辯護律師Blair Drummie指出,當事人覺得動物不應該被困在籠內。 韋弗斯除了犯下擾亂公安罪外,還被控當日在Medival Times餐廳外傷人,被告面對該項傷人罪名,將會在10月於法庭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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