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育大學學生會長梁耀霆(圖)早前就8月31日速龍警員衝入港鐵太子站車廂打人入稟高等法院,稱當日遭警員毆打和強行囚禁,他為蒐集民事索償的證據,要求港鐵向他提供今年8月31日晚至9月1日凌晨,太子站及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又要求法庭頒下臨時命令,禁止港鐵刪除或擅改相關影片。法官昨頒下臨時命令,要求港鐵妥善保管相關影片,至法庭就披露相關影片的申請達成裁決為止。 禁令至法庭就披露申請達裁決 原告為教大學生會長梁耀霆,被告為港鐵有限公司。高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辭中指出,原告聲稱是當日太子站其中一名遭警方毆打及非法拘捕的傷者,有意向警務處長提出民事索償,要求港鐵披露太子站於8月31日晚上9時45分至翌日凌晨1時45分;及荔枝角站於9月1日凌晨零時30分至凌晨2時的所有閉路電視片段。周官表示,法庭有權向第三者的港鐵頒下「第三者披露令」,亦可在裁決之前,頒下臨時禁制令要求港鐵妥善保留相關片段。 指沒確認保存荔枝角站片段 官:不質疑港鐵誠信 不忽視風險 法官稱,港鐵雖然於本月8和10日透過新聞稿表示將保留相關閉路電視影片3年,但原告要求披露的閉路電視片,其中一段涉及荔枝角站於2019年9月1日凌晨零時半至2時的片段,港鐵的新聞稿均沒確認上述片段會被保存。 不過港鐵新聞稿不是針對原告的入稟回應,港鐵亦有可能已保存相關片段,周官稱不會質疑港鐵誠信,但相關風險不能被忽視,故頒下臨時命令,要求港鐵妥善保管梁耀霆在入稟狀要求交出的的太子站及荔枝角站相關片段,直至法庭就披露相關影片的申請達成裁決為止。 正式聆訊最快年底開始 至於原告要求港鐵披露閉路電視片段的申請,周官指示正式聆訊於本年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其間進行,相關聆訊需時半天。周官同時提出未來聆訊所涉的議題,當中包括:警方在被指作出侵害或非法行為中,港鐵有否涉及其中,而港鐵當中是否有責任協助原告向警方索償;以及假設法庭最終需決定應否頒下「第三方披露令」,命令涉及的合適範圍及應用,及、或進一步公開相關片段的做法,向原告設限制。 【案件編號:HCMP1441/19】 (反修例風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