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喪母及曾墮胎的女電話售貨員,去年8、9月間被訛稱泰國佛教法師的男子,以超度亡母和胎兒為由,騙去11萬元現金及亡母金飾等財物。該男子又稱性交可「潔淨」身體,騙事主和他性交及肛交。男子早前承認15項盜竊、1項詐騙及3項以虛假手段促致性交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2個月。 認罪的被告馮天皓,又名馮俊業(40歲),共有31項盜竊、10項欺詐,3項跟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案底。控方昨在庭上申請賠償令,要求被告向24歲事主X賠償10萬元,惟辯方稱被告靠綜援維生,控方亦確認被告的銀行存款只有數百元,法官建議控方以民事途徑追討。 區院法官葉佐文引述X向警方所錄口供,稱事件令X對男性失去信任,並在精神受創下遭解僱。X失去工作後,連心理諮詢費用都負擔不起,被告對X造成極大傷害,加上犯案纍纍,因此要加重刑責。 【案件編號:DCCC1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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