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浸大新聞系三年級學生記者蘇敬華前晚戴荌O者證及身穿記者反光背心,採訪警方在炮台山清場,其間遭警員截查,並因袋中藏有一把9吋長金屬「尖刀」被捕。蘇敬華家人昨晚提供相片,稱涉及刀具為「鈍頭餐刀」,蘇敬華稱是中秋切月餅用。警方表示經初步調查,蘇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昨晚已獲准保釋候查。
學生圍校長室 錢大康促警公平處理
逾百浸大生昨在校內發起遊行聲援蘇敬華,要求校方譴責警方濫權濫捕,並一度包圍校長室,要求校長錢大康回應。錢大康昨未露面,但發聲明要求警方「適當及公平處理」事件,稱校方亦已向該學生提供法律及家庭支援。
蘇敬華昨晚獲准以500元保釋,晚上7時20分離開北角警署,10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港島區重案組跟進。他稱前晚在現場作突發報道,在場徘徊在所難免,至於背包藏有餐刀,他稱是懶惰無「執袋」。
昨准保釋 警:與示威者徘徊疑同伙
昨日記者會上,警方被問到警員基於什麼合理懷疑,截查身穿反光衣及有記者證的浸大學生記者,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稱,前晚英皇道及炮台山交界驅散行動時,警員發現事主與示威者在上址徘徊,與一般採訪者不同,懷疑他或與示威者同伙,遂上前截查,在其袋中搜獲一把9吋長「金屬刀,好尖鶧式v。李說事主稱該刀是用作切月餅,警員不接受解釋。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表示,警方拘捕時要視乎現場環境等資料,並有足夠表面證據,相信警員判斷屬「專業」,並稱若調查後不夠證據檢控,便會釋放被捕者。
逾百浸大生昨午在校園遊行,要求校方譴責警方濫捕。遊行隊伍抵達邵逸夫行政大樓後,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先發言,稱蘇敬華是他的學生,「以人格擔保,佢係有分寸的人」,深信蘇事發時正執行記者職責,要求警方尊重學生記者合法採訪權利。浸大新聞系主任劉志權表示對蘇敬華被捕感失望,希望警方反省。劉多番被學生質問校方會否譴責警方濫捕,他未正面回應,遭學生猛烈批評不負責任;浸大常務副校長麥建成接過學生請願信後,亦未有應學生要求譴責警方,原因是「案件不算嚴重」,學生不滿並大喊「Shame on you」。
蘇敬華為浸大廣播新聞網(BNN)記者,其所屬的新聞系發聲明表示極度關注及遺憾,強烈要求警方尊重學生記者合法採訪權。
浸大新聞系校友優秀作品獎學金在facebook發帖表示,BNN屬廣播新聞系實習課程,所有學生必須修畢實習學分,就保障學生於實習課程的安全,校方責無旁貸。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