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組織「保衛香港運動」於9月12日在終審法院外示威,聲稱本港「法官撐暴民」、「警察拉人、法官放人」,認為法官寬待或輕判示威案件,向年輕人發放錯誤信息,要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下台。特首林鄭月娥昨發表聲明,任何人對法院裁決有不同意見,亦不應以任何方式向法官或法院施壓,以免影響法院裁決。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均發表聲明譴責相關言論。 大律師公會律師會譴責:不滿可上訴 特首林鄭月娥昨發表聲明指出,法治和司法獨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以及賴以成功的基石,須由全港市民共同維護;任何人即使對法院裁決有不同意見,亦不應以任何方式向法官或法院施壓,甚或人身攻擊,以免影響法院按法律理據、不偏不倚地裁決。 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昨分別發表聲明,大律師公會譴責任何對司法機構或法官的攻擊,認為該些行為可能干預司法程序或藐視法庭;律師會譴責毫無根據下批評司法裁決有政治考慮或受其影響。兩會同樣指出,若案件當事人不滿法庭裁決,或認為法官或裁判官犯錯,有權提出上訴或覆核,並強調香港法院會公平審理每宗案件。 至於有人聲稱裁判官批准示威案被告保釋,有寬待之嫌。香港大律師公會指出,裁判官按照法律批准保釋,《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給予被捕者保釋的權利,除非被告或相關罪行有特殊情G,例如有潛逃風險,權利才會被取締,並強調保釋根據法律批出,沒有涉及政治等因素。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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