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活動引發多場警民衝突,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聲音不絕。「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及其友人葉慶祥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為「行為失當」,不符合公眾「合理期望」。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昨頒下判辭,駁回兩人申請。法官指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政治決定,法庭不能用作解決政治問題。法庭也沒有權利任命、指示或強迫行政長官成立委員會。 稱法庭不能解決政治問題 申請人為郭卓堅及葉慶祥,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法官周家明在判辭指出,會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政治決定,解決政治問題非法庭的功能。周官認為申請人欲以司法覆核作政治決定,是濫用司法程序,必須駁回申請。 周官另在判辭中指出,《調查委員會條例》及《釋義及通則條例》中列明,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權力屬行政長官,成立與否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成員決定。法庭無權任命、指示或強迫行政長官成立委員會,行政長官也沒有法律責任成立委員會。對於有否違「合理期望」,判辭稱合理期望來自決策者的言辭或行動,但本案沒有相關的代表。 周官表示,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下命令,指示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但沒有明確指出應調查的事件或調查範圍,令委員會難以正常運作。周官認為是次申請沒有爭辯之處,也沒有勝算,遂駁回有關申請。 申請人郭卓堅及葉慶祥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行為失當」和有違公眾「合理期望」,申請人要求法庭下命令,籲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示威活動持續的原因。 【案件編號:HCAL 2573/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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