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建聯昨日高調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增建公營房屋後,被指該黨多名議員去年撰文均對《條例》有保留;並遭翻舊帳,在今年1月立法會辯論一項由民主黨涂謹申提出的「增加短中期房屋供應,改善公營房屋短缺問題」議員動議時,民建聯議員投票反對(見圖),而議案其中一項措施便是引用《條例》收回新界棕地及閒置農地建屋。 民主黨尹兆堅昨午舉行記者會揶揄「民建聯轉恁A一定有『古怪』」,稱過去他與民主黨議員多次在議會內外提出要求引用《條例》,民建聯均表反對,諷民建聯突然「腦筋急轉彎」,企圖用民生救政治,是「真誠為選票」。他續稱,去年5月特首答問會上曾要求特首林鄭月娥引用《條例》收地,特首質疑不可行,認為昨日林太聯同民建聯、地產建設商會大合奏,寧願「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建制派是因想避免11月區選崩盤,試圖藉房策「鬆章」扭轉民意。 柯創盛:曾修正表明可引例 民建聯柯創盛反駁,他於1月就民主黨提出增加房屋的議案提出修正案,當時表明政府是可引用《條例》及換地收回新界私地發展,指民主派當時也反對其修正案。他認為此刻應減少爭拗,共謀房屋對策。 指先益發展商 陳劍青批誤導 翻查資料,民建聯陳克勤去年5月在《星島日報》專欄質疑通過《條例》收回的土地作用,指收地程序冗長,「市民上樓遙遙無期,最終得不償失」。該黨劉國勳去年5月在本報撰文稱,直接動用《條例》強制收地,有可能因侵犯私有財產而遭司法覆核挑戰。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說,民建聯建議有前設,「是優先用公私合營發展新界農地,用不到才以《條例》收回」,本質上是先「益發展商」,最終出現「靚地」由發展商發展、小地主就被收地,批評民建聯的說法誤導市民,有騙選票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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