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地區規劃上訴庭」(LPAT)周二(3日)於多市舉行的上訴聆訊中﹐2名從事短租業務的多倫多市民稱﹐他們開始做這一行﹐因為他們失業了。但後來他們喜歡上了這項服務業﹐以及由此給市民和遊客帶來的價值。
他們各自經營多個短租單位。他們說﹐這需要勤奮的工作﹐和大額的投資。但是﹐如果市府的相關附例生效﹐他們的業務就只能終結。
雖然媒體報道都說Airbnb帶來噪音、派對、混亂乃至犯罪﹐但這2名經營者說﹐他們覺得自己有責任保持社區的安寧。他們的物業內外維護得乾淨整潔﹐比長期的租屋要好﹐甚至好過一些自住業主的打理。
馬佐梅諾(George Mazomenos)說﹐經營Airbnb需要做許多工作。雖然可以賺比長租更多的錢﹐但相應地增加了工作和開支。此外﹐「你需要準備收入是不穩定的。」
他說工作包括﹕和客人聯繫、回答他們的問題﹐管理訂房﹐在前後客人之間打掃、整理等。由於生意好壞取決於客人的評價﹐因此保持客房的乾淨是其中最關鍵的環節。
威斯特哈夫(Clarence Westhaver)說﹐他經營5個豪華型物業的短租。他說﹐客人們都喜歡留在小社區﹐而不是城市金融區的高級酒店。
他說﹐他對自己在小意大利區一處物業的內外裝修﹐花費了40萬元。另外一處投入了25萬元。他說﹐鄰居從來沒有任何對他的租房的投訴。
私人開業的規劃師曼尼特(Michael Manette)說﹐不管是短租還是長租﹐都符合市府住宅用地的規劃。
此外他說﹐短租的經營者﹐為了吸引客人﹐必須將物業內外維護到較高的水平。「他們必須採取較高的標準﹐否則他們無法在市場上競爭。」
他說﹐將擾民的罪名加到短租的物業上是不公平的。「他們使用土地的目的和隔壁住家沒有什麼不同。後者可能對物業的保養還不如短租或長租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