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任職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的港人Simon Cheng(譯音鄭文傑),本月8日由深圳乘高鐵回港期間與家人失聯。內地半官方媒體《環球時報》昨「獨家」報道,引述羅湖警方稱鄭於8月9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規定,即涉及賣淫嫖娼,被深圳警方行政拘留15日。鄭的家屬稱不作回應,認為「公道自在人心」。
中國外交部前日證實,鄭文傑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深圳警方行政拘留15日。《環球時報》昨報道稱鄭因嫖妓被拘,稱曾向羅湖警方了解,對方透露鄭文傑於8月9日因違反該處罰法第66條的規定,即涉及賣淫嫖娼,被行政拘留15日,又稱是按鄭於案發後提出的請求,而未向家屬通報。
《環時》總編輯胡錫進在Twitter發文稱,公安想減輕對鄭的名譽傷害,英國外交官和傳媒則(ruined)了他(鄭文傑)。
應請求未通報 「英官狺F他」
據關注此事的facebook專頁「釋放Simon Cheng」,鄭是於8月8日上午從香港往深圳公幹,晚上從深圳乘高鐵回港,當晚10時許以WhatsApp及微信告知其女友正過關,之後就失聯,前晚家屬仍透過該專頁稱,未知鄭被關押於何處及因何事被關。該專頁昨形容鄭是「被嫖妓」,本報透過該專頁向其家屬查詢,家屬稱不作回覆,「公道自在人心」。
港府:行政拘留非通報範圍
被問及一般港人遭內地公安行政拘留,內地相關部門需否知會港府,而是次個案有否通報,保安局表示,據現行兩地「相互通報機制」,兩地會就兩類個案通報,包括雙方居民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せ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或提出刑事檢控,以及非正常死亡個案,但行政拘留多涉及當事人在內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個人違規行為,性質與刑事強制措施不相同,不屬通報範圍。
劉銳紹:官媒公信低 令人置疑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由於只是《環時》報道,當事人又未有機會交代,難就此評論;但目前官媒公信力低,令人置疑,故外界較同情當事人,過往亦曾發生屈人有「二奶」等事,最典型是被指有「二奶」的程翔,惟後來發現無此事。他認為,目前中英關係處於敏感及惡劣階段,「令人覺得整件事,是否就如中方所指般簡單,抑或背後會否有更多複雜因素,向英方施壓?」
另外,網傳港人乘坐國泰港龍航機到北京,當飛機抵鶖伈Q內地公安帶走,扣留10小時後遣返香港,自稱是涉事的港人昨於「連登」憶述,6月9日晚在灣仔一帶被警方留名登記,質疑警方將港人資料轉交內地公安。國泰至截稿前未回覆。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昨稱,未收到相關通報,亦沒將示威者資料交予內地公安,強調警隊是獨立運作。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