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機管局本月14日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並宣布在機場客運大樓實施進出管制安排。58歲無業婦疑沒有機票或登機證,欲硬闖相關管制範圍時,涉咬傷攔截她的女保安,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並下令她禁足機場,被告即反對稱,若不允許她去機場光顧一間食店,她會不開心和抑鬱,但理由不獲接納。 被告盧加敏(58歲)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暫毋須答辯。控罪指她於2019年8月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2號客運大樓6樓(非禁區)G出口的機場保安人群管制站,襲擊女保安尹艷雅,對她造成身體傷害。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以索取法律意見,並下令被告禁足機場,批准她繼續保釋。 被告反對禁足令稱,她特別鍾愛機場的「何洪記粥麵專家」,若禁止她到機場光顧該食店,她會不開心,甚至抑鬱,但理由不獲裁判官接納。 【案件編號:WKCC3419/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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