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62歲鍾先生6月底醉酒後涉嫌襲警,送北區醫院留醫獨立病房,閉路電視(CCTV)拍攝到他在病H疑遭兩警員虐打,包括大力拍頭臉、拳擊腹部及下體、以警棍戳下體及肛門、以沾尿衫掩口鼻、拗手腕、迨U體及拔腳毛等,歷時20多分鐘。事主兒子翌日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未獲回應,昨早公開影片,下午警方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拘捕兩名警員,晚上以串謀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拘捕一名前警員。3人被扣留調查。有監警會成員認為此案較佔中七警案更嚴重。
2人入職2至4年 前警員上月請辭
據了解,涉案兩名軍裝警有份處理鍾先生案件,送病人去醫院時也被打;已離職警員是影片中的便衣警,涉目擊病人被打而無制止,屬知情默許。3人均屬上水分區巡邏小隊,職級為警員,涉襲擊的兩軍裝警,一人入職約兩年,未過試用期,另一人入職3至4年;至於離職警員是以私人理由於7月辭職,本月初離職。
協助事主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62歲的鍾先生6月25晚在上水醉酒後因談論時事與人爭執,其後被指襲警被捕,送往北區醫院急症室;其後仍然醉酒的他被送入急症室獨立病房「紊亂病人休息室」。
襲警被捕送「紊亂病人休息室」
軍裝警涉強光射眼拔腳毛
鍾的幼子說,26日凌晨零時30分偕兄長到北區醫院,見父親不斷叫要如廁但未獲放行而失禁;又見父親雙手被手銬反扣,平躺H上狀甚痛苦,但警員以「不想浪費多一個手銬」為由,拒將父親雙手分開上銬。兩子見父親醉意未退便離開,幼子稱離院前曾問警察,父親被拘留時會否被打,對方回應說「警察唔打人」,當時「信鼳\先」。
根據醫管局向事主兒子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6月26日凌晨2時23分,鍾先生四肢被綁在病H上,兩名軍裝警及一名便衣警入內,之後一軍裝警戴上手套,用事主沾了尿的上衣掩蓋其口鼻,按壓事主眼睛及打其頭,約1分鐘後警員離開病房。
2時29分,兩軍裝警返病房,後兩度以強光近距離照射事主眼睛、拔其腳毛、用警棍塞其嘴巴。約4分鐘後,兩軍裝警離開病房,第三名軍裝警入內,事主用頭撞向H邊欄杆,被該警員阻止。
2時40分,兩軍裝警先後入房。一人脫事主褲,以警棍戳事主下體及肛門,再以同一警棍指向事主頭部。兩警員最後在2時47分離開病房。在逾20分鐘期間,兩名軍裝警多次掌摑事主、拳擊其腹部及下體。事主幼子引述父親稱,被打期間有警員恐嚇他說「搞你老婆,搞埋你個仔」,又讀出妻兒名字及住址。
家人:手法純熟,似有預謀
事主長子約3時半再回到醫院,指父已酒醒,但蓋茬Q而未見傷痕,惟其父叫他快離開。事主出院後轉到上水警署拘留,同日晚11時許保釋。其幼子稱,見父親「周身傷、下體好痛」,父親始透露被打;翌日兩子向民主黨求助及到投訴警察課投訴。林卓廷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本月12日為事主取得醫院的錄影。
事主幼子表示非常憤怒,斥警察無法無天,認為警察「手法純熟,戴上手套,像早有預謀」。他質疑,一個手腳被綁的老人「不是殺人放火」,為何要受折磨。林卓廷說,相關警員行為「完全敗壞警隊的綱紀」,認為事件是香港警察歷史上其中一頁黑暗歷史,促徹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下午稱,警方高度關注事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調查,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拘捕兩名警員,稍後會將二人停職。昨晚警方公布再拘捕一名男子,他涉嫌串謀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
組織促拘留設施裝cam增保障
香港人權監察斥涉事警員泯滅人性,要求警方及律政司公正檢控,港府必須重整監警制度,確保有獨立及有效的調查及懲處;而警方必須在其他拘留設施包括警車,裝上閉路電視以保障被捕者。民建聯亦發聲明稱高度關注及表示遺憾,指事件打擊警隊聲譽,促警方嚴肅跟進。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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