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湖南長沙雨花區一家酒店因只顧開門營業賺錢,卻不登記旅客資料,置安全責任於不顧,屢次不落實住宿登記制度而受罰。8月16日,依據《反恐怖主義法》規定,雨花公安對該酒店處以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1萬港元)罰款。這是《反恐法》實施以來,長沙警方開具的首張巨額「反恐罰單」。 《長沙晚報》報道,7月29日,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高橋派出所民警檢查轄區某酒店時,發現該酒店存在未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資料的情G,當場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民警本月15日再到場檢查,發現該酒店仍有旅客資料未查驗登記。《反恐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後,內地多地已開出巨額「反恐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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