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周日(11日)尖沙嘴警署外爆發警民衝突,一名戴頭盔及眼罩的女子疑遭布袋彈擊中頭,眼球爆裂受傷,事件激起民憤。有署名「爆眼少女好朋友」的人昨晚深夜發文,質疑為何警方不可交代當晚開槍的實際情G,又指市民有權知道警方基於什麼情G及條件下開槍。警方昨日表示已就女子受傷事件展開調查,呼籲事主報警及市民提供資料,但不能承諾不檢控事主。
據可靠消息透露,受傷女子任職獸醫護士,上述文章內容獲得少女的家屬同意。據悉,女事主及其家人不信任警方。
友籲勿亂交證據任何人
「爆眼少女好朋友」在文中指出,警方不值得信任,呼籲任何目前掌握少女受傷事件證據的人,勿亂將證據交予警方或任何人,又稱少女會在適當時候找方法取回證據,過程會交由律師公開公正處理。
「唔通開槍警唔知射咩人?」
文章又對警方昨日的回應提出質疑,「警察點解成日要人]畀資料你?點解唔可以交代當晚實際咩情G下開過槍,唔通開槍個位警員唔清楚自己開槍時係射向咩人或物件,射鰲X多槍?」撰文者認為警方有責任向公眾交代,「咁多影片同相片屪狻下,唔好再抵賴最基本翵さ瞗A就係我朋友隻眼係被布袋彈所傷!」撰文者又質問:「係咪前線警員想開槍時,就可以隨便開槍射向市民?甚至瞄準市民頭部發射?」他又稱少女暫不對外眾籌,有需要時會公布,又促請記者勿在其病房外等候。
警啟調查 指揮官交開槍紀錄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稱,對於事主如何受傷仍「眾說紛紜」,邀請事主報警錄口供及市民提供資料。他說需弄清事件經過,故警方已開始調查,當日負責的指揮官將提交開槍紀錄,會作為調查方向。被問及是否已鎖定開槍警員,李說現階段仍需了解是誰造成傷害,故暫時未到找出涉事警員的階段。
在場警射少於10發布袋彈
據悉,當日女事主身處距離尖沙嘴警署遭擲汽油彈位置少於10米,有警員曾發射布袋彈,為數少於10發。
被問及有傳媒片段顯示,事主受傷時眼罩卡住布袋彈,警方為何不承認責任,李回應稱「不是責任問題」,強調首要釐清事件,要靠事主口供及醫療報告才可知由誰構成傷勢。他又說,自己看過事主眼罩卡住布袋彈的片段,但片段與達到可在法庭使用的標準仍有距離,且其他媒體亦有不同版本,相關片段現時只能作參考。
被問若事主報警,警方會否承諾不控告,李桂華稱因有「其他考慮」,故不能承諾,但稱會酌情處理,現時只能承諾在事主錄取口供前不會拘捕她。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