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7歲陳姓駕駛闖紅燈被警方追車,加速逃逸時除續闖紅燈還自撞身亡,陳男身上無酒味、車上沒違禁品,引發警方追車執法爭議。台南警方表示,當時先在路口停等數秒之後才「尾隨」,未追車,後來駛至現場發現陳男翻車。
函送2警 釐清責任
開警車巡邏的洪姓、許姓員警,前天凌晨3時在台南市安南區府安路發現陳男闖紅燈,迴轉警車跟隨。
陳疑似緊張,加速離去,闖了第二個紅燈,隨後在小彎道失控撞上民宅死亡。
警方說,警車在路口停等約7秒,之後才追上去,發現陳男時已經自撞翻車,通報送醫不治;整個過程1分11秒,警車與陳的車子距離2.5公里,將連絡安排死者家屬觀看路口監視影像。
警指相距2.5公里 沒緊追
台南警方先將員警函送地檢署,釐清車禍責任,並啟動律師團協助員警,同時請基層安心執法。台南市警局近來責成各分局加強取締闖紅燈,10日表示不會因這起事件因噎廢食。
追不追車 警陷兩難
基層員警說,面對民眾攔檢不停,往往要在數秒內判斷是否追上,因為一旦出錯,恐要擔負刑、民事責任。目前攔檢不停只罰1萬到3萬元,駕駛人會有「拚拚看」想法,建議應比照酒測拒測的高額處罰,降低駕駛人僥倖心態。
警政署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已從原本3000至6000元提高到1萬至3萬元,未來會續朝提高罰則方向修正,報請交通部研議。警政署指出,遇不服稽查取締而逃逸者,以不追車為原則,可於事後依蒐集的事證舉發及偵辦。
10日清晨桃園也發生民眾拒檢事件,巡邏員警在中壢區見江姓毒蟲違規停車,趨近發現車內駕駛座疑有毒品,要求江下車受檢。
江駕車企圖兔脫,警方開6槍擊破江男轎車後輪,拉開車門撲向江男壓制,在車上起獲毒品咖啡包等物,詢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