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警方周五(9日)早上9時26分正式公布,前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劉業成(下圖)獲委任臨時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職位,即日(8月9日)生效。
該編外職位的主要職責為協助警務處處長處理大型公眾活動及策劃未來多項大型行動,包括國慶70周年相關的慶祝活動等。
早上8時07分,「前二哥」劉業成乘坐一輛黑色AUDI政府車駛入停車場進入總部,據知今日劉業成上班,並會同警隊高層開會。
修訂《逃犯條例》爭議引發連場激烈抗爭,警隊人手緊張。去年11月展開退休前休假的警隊前「二哥」副處長劉業成,現短暫回巢警隊,擔任副處長(行動)(特別職務),以協助副處長鄧炳強,為警隊處理「踏浪者」行動。
消息指,劉業成的副處長(行動)(特別職務)一職,是警隊額外開設的臨時職位,以協助警隊處理當前示威浪潮。劉業成將會應付反修例引發的集會、示威問題,為警隊提供意見。
據知,他將與現任副處長(行動)鄧炳強及副處長(管理)郭蔭庶分工,負責部分管理及保安行動工作,料協助處理反修例觸發的示威衝突的行動部署。據了解,劉業成仍在放退休前休假,故他回巢只是延長職務,按慣例延任為期約6個月。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林卓廷形容是次警隊高層任命史無前例,「一般(警務處)副處長兩個,依家三個」,反映警務處行動組副處長鄧炳強沒有辦法處理《逃犯條例》修訂所引發的大規模社會運動,需要資深警官回巢協助。
林卓廷相信本次任命並非重新聘任,乃是延遲退休,劉業成將沿用副處長薪酬。
劉業成被形容為形象「硬淨」,他於1984年加入警隊當督察,首10年警隊生涯主要在警區及總部負責刑事偵查工作,94年起先後調任多個政策部及行動單位。
他於2002年晉升為高級警司,2006年晉升為總警司,2010年晉升為助理處長(行動),以及2013年晉升為高級助理處長,擔任行動處處長,2016年10月起接替黃志雄榮升副處長(行動),至去年11月下旬展開退休前休假,結束34年警察生涯。
他早年曾借調機場管理局,專責監察機場航空保安工作,後期長期在行動處負責策劃行動工作,包括2005年世貿會議、2014年佔領行動,以及2016年旺暴事件,加上曾擔任水警總區指揮官,涉獵海陸空保安行動部署工作。他又曾擔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相對認識傳媒運作。
劉業成曾統領多次大型執勤行動,如2005年時任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處理世貿韓農示威,及於2014年的佔領行動,其後並負責統籌檢討工作,為日後制定新部署。如前年發生旺角騷亂後,警方成立檢討委員會,劉業成表示當再遇重大事故時,從機動部隊(PTU)訓練學校抽調教官,擔任臨場戰術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