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周六(8月3日)「旺角再遊行」和黃大仙衝突事件中16名被捕者分別被落案起訴,其中一名18歲應屆DSE男生被控非法集結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保釋,案件押後9月30日再訊。辯方在庭上投訴,被告前天已從東區醫院出院,但警方以未能及時提堂,無故將他再收押在北角警署一晚,又拒絕讓他聯絡律師,以及遭警方過度武力對待。終獲保釋的男生步出法院,一度失聲痛哭,律師及父親從旁拍背安慰。 被告母:已過48小時 18歲被告陳駿霆昨身穿黑衣、神色平靜上庭,其父母到庭旁聽。控罪指陳駿霆和另9名被告8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陳駿霆暫毋須答辯,獲准以2000元、不得離港、須遵守宵禁令及報稱居住地址條件保釋,案件押後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辯方庭上透露,陳剛完成DSE考試,原本於前日下午3時15分從東區醫院出院,但警方拒絕陳致電律師,令他無法趕及前天提堂及申請保釋,更被警方以過度武力對待。裁判官說,法庭會記錄有關投訴。陳母庭外質疑,警方前日不合理將兒子扣押在北角警署累計已超過48小時,更令她東奔西走,由法庭趕到東區醫院,又再到北角警署,最終仍無法保釋兒子。 另兩被告投訴 官稱記錄在案 散庭後,陳的父母辦理保釋手續時,警員稱因辯方在庭上投訴他遭警員武力對待,要求即時為陳錄口供,即惹來其父母不滿,其後有警長到場調停,稱會把相關案件轉介投訴警察課,安排被告再落口供。陳母拒絕,並表示只想盡快帶兒子歸家,讓他「食餐飯,睡一覺」。被告離開法院時一度痛哭,律師及父親在旁安慰。 旺角再遊行衝突共13人被控,黃大仙衝突有3人被控。其中3名被告亦分別在九龍城及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均獲准保釋至9月30日再訊,包括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的浸會大學畢業生蘇澄怡(22歲)、兩名被控在黃大仙區襲警的被告譚皓宇(24歲)和曾天樂(22歲)。其中譚在庭上投訴曾被警員襲擊,導致鼻有骨折,身體不同部位有瘀傷;曾天樂投訴原本昨午於北區醫院出院,卻無故再被扣押在北角警署,以及錄取警誡供辭時涉威嚇及誘導;裁判官將兩人投訴記錄在案。 【案件編號:KCCC2065/19、KTCC1504-5/19】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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