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月28日上環衝突45人被控參與暴動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是28歲女護士陳永琪。同在衝突現場義務救援的護士稱仍會繼續到現場,認為政府意在製造白色恐怖,若因此退卻就令政府「得逞」。「守護孩子行動」亦會繼續出動,在警民間作緩衝避免流血衝突。 2.2萬人聯署促撤罪 一群醫護前日在網上發起聯署稱陳永琪在現場人道救援,譴責政府起訴陳是罔顧人道精神、缺乏人倫道德,要求撤銷暴動罪。至昨午約5時半,已有2.2萬人聯署。另外,醫療界發起今日傍晚愛丁堡廣埸集會,預料有800人參與。 衛生服務界選委、註冊護士潘倩敏一直在反修例運動衝突現場救援。無任何裝備的她說,7.28「催淚彈放題」後連日肚瀉,至昨日仍頭痛。面對同行被告暴動,潘倩敏說,政府大力打壓示威遊行,意在製造白色恐怖,若因此退卻、不繼續走出來就令政府「得逞」,她會繼續每個周末周日到示威現場救助有需要者。就警方愈趨激烈的清場行動,她會考慮戴裝備保護自己。 另外,「好鄰舍北區教會」的facebook周三晚發帖,公開呼籲市民參加周六旺角遊行、周日將軍澳遊行和下周一罷工「守護孩子行動」,在警民間緩衝。該教會傳道人陳凱興表示,多人被控暴動未有打擊守護孩子行動參與者,反而在發生天水圍警署外向人群射煙花、警員於葵芳站外向群眾舉槍後,收到更多家長表示希望參與,盼避免流血衝突。 大狀:醫護不應負刑責 吶喊有風險 法律界選委、大律師黃宇逸指出,控告參與暴動時,控方在證明非法集結所有罪行元素外,還要證明被告曾做破壞社會安寧行為;若被告沒做有關行為,但有吶喊助威,亦有法律風險。黃認為,在前線救援的醫護不是暴動參與者,不應有刑事責任,但若在過程中曾有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亦有被控告風險。黃建議醫護避免可被誤會煽動暴力的言行,亦可身穿寫明救援身分的衣物識別。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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