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1月,湖南省永州市女護士方琦(化名)因借錢問題,與同事兼閨蜜王芳(化名)發生爭執。方琦其後拔刀追殺王芳,猛刺其頭頸部及身體196刀,致對方當場死亡。 永州法院當時裁定方琦故意殺人罪成,判處死刑但緩期兩年執行,王芳父親近日受訪,重申家人對死緩的判決無法接受,認為應即時執行死刑,又指被告一方連死者3萬元的喪葬費也拒作賠償,引起社會關注。永州法院25日發文就案件作出說明稱,方、王二人是同性情侶,因方琦具有法定的坦白從輕處罰等情節才會判處死緩。 根據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在官方微博的說明,被告人方琦與被害人王芳均屬永州市某醫院的護士,且為同性情侶,二人在案發前因經濟問題發生矛盾後分手。 兇殺案則發生在去年1月29日晚,二人相約到永州市零陵區某酒店房間見面,再次因經濟問題發生爭執。次日凌晨5時許,王芳因發現方琦手袋內有一把水果刀,跑出房間,方琦持刀追趕並朝王芳頭頸部等處捅刺。王芳掙扎逃至升降機內,方琦又在升降機內繼續捅刺,並在二樓將王芳拖出升降機,割開王芳雙手腕部後逃離現場。王芳全身被刺戳,劃割196刀,因雙側頸部、雙手腕部血管斷裂致失血性休克、循環衰竭而當場死亡。 法院在案件說明中稱,被告人方琦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王芳的生命,作案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鑑於方琦殺人是同性情感糾紛及經濟糾紛引發,且方琦具有法定的坦白從輕處罰等情節,對方琦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法院並強調,一審宣判後,檢察機關未予抗訴,願真誠接受新聞媒體及網絡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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