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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遼寧瀋陽中級人民法院昨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努爾•白克力受賄案。
瀋陽市檢察院指控,努爾•白克力在1998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擔任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市長,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副書記、政府代主席、主席,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等職務便利或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工程、推廣產品、享受優惠政策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7910萬餘元。
努爾·白克力當庭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