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世界衛生組織今年5月底將電子遊戲上癮列為精神疾病,名為「電玩失調症(Gaming Disorder)」,並以3個條件釐定,包括無法控制地玩電子遊戲、將電子遊戲放在其他生活興趣之前、即使有負面後果亦持續或增加打電玩的時間,以上情G並持續至少12個月。 心理學家:沉迷上網應納入定義 註冊臨H心理學家朱嘉麗認為,難以放下手機的升中學生Cindy(見另稿)很可能已患上「電玩失調症」,雖然她並非沉迷於一個遊戲,但電子產品作為一個工具,當事人可用在遊戲或社交媒體上,並花上大量時間。她說,現時屬世衛定出相關標準的初期,定義有彈性,未必只限於沉迷單一遊戲,相信該定義有調整空間。 至於「打機成癮」年輕化,朱嘉麗說小朋友較易改變,戒癮亦較易,只要給予信心,他們容易重拾自我形象;伴隨成癮行為,通常都是焦慮或抑鬱,小朋友表達情緒能力更高,可以紓解情緒。她說,成年人會以工作來合理化自己依賴手機,同時情緒表達能力弱,反較難戒癮。 精神科醫生:狹窄定義有利針對治療 精神科專科醫生傅子健則認為,狹義上Cindy的個案並不符合「電玩失調症」,因為她沉迷的是手機,而非特定一種遊戲。他解釋,世衛的定義相對狹窄,是為了找出有相同問題的人,為他們提供針對的治療。 傅子健說,未有「電玩失調症」前,打機成癮會被診斷為「衝動控制障礙」,惟此病所涉及的範圍較大。他認為世衛訂出標準,令醫生診斷有更清晰的指引,同時亦可以有更多科學研究,為電玩失調症找出合適的行為治療和藥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