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雄市歐姓女子纍犯酒駕,有前科紀錄在案,另涉案遭通緝,去年7月16日又再度酒駕肇事釀禍,致人受傷。沒想到歐女擔心通緝情事曝光,竟冒用其胞妹名義署押,共偽造簽名12枚、指印30枚、掌印2枚,還以胞妹身分應詢,企圖僥倖規避查緝。橋頭地方法院依偽造署押罪,累犯,判處歐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歐女去年7月16日晚間17時許酒駕釀事故,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處理,嚇得身負通緝的歐女起意冒名署押,更在車禍現場、派出所、橋頭地檢署接受檢警詢問時,都以妹妹身分應詢,直到檢警察覺有異,才讓冒名情節曝光。 歐女到案坦承犯行,且有歐女胞妹證述,檢、審認定歐女犯偽造署押罪。橋頭地方法院指出,歐女酒駕被查緝後,不僅不坦然面對錯誤,還想掩飾真正身分,貿然假冒胞妹名義應詢,顯見她心存僥倖,法紀觀念淡薄,其行為更可能損害司法機關追訴犯罪的正確性,甚至牽連害胞妹捲入訴訟。 橋頭地方法院表示,歐女犯偽造署押罪,其衍生出的危害不輕,且有累犯酒駕公共危險前科在案,但念在她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至於歐女酒駕肇事涉嫌不能安全駕駛、過失傷害等罪,由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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