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前年凌晨到前立委張碩文住處猛按門鈴、與鄰居起衝突,還拉扯在場員警密錄器及掌摑警員,17日台北地院對她判刑4月、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李婉鈺18日凌晨在臉書暴走發文,說要組「被惡警檢迫害聯盟」,更嗆「老娘絕不付一毛錢」。 李婉鈺2017年11月29日凌晨,到北市忠孝東路正義國宅,在張碩文住處外,長按門鈴15分鐘,並用力拍打鐵門,李與聞聲制止的沈姓女鄰長起口角,轄區員警林泰安、王重羲到場,李掌摑沈女遭警制止,李拉扯王配戴的密錄器,干擾保存證據,又掌摑王臉部,觸犯妨害公務與強制未遂罪。 儘管李承認妨害公務並請求法官給她緩刑,但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案發時李婉鈺身為民意代表,當為眾人的表率,卻未克制自我言行,公然挑戰警察執法公權力,對法治及社會整體秩序,造成相當程度的震撼及破壞,沒有宣告緩刑的必要。 17日判決出爐後,李婉鈺表示收到判決書再研究是否提出上訴,不過凌晨她在臉書嗆辣發文:「我要組織一個『被惡警檢迫害聯盟』!老娘絕不付一毛錢」。更說「就去關!老娘為了抵抗惡檢警沒在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