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四川一名馮姓男子17年前在一所學校當音樂老師時,因被揭性侵未成年女生潛逃西藏後,再獲學校聘用,直到早前落網歸案,已成為該校管理層。 及至周二(16日),巴中市檢察院消息指,馮某已被判處6年半有期徒刑。 據了解,馮某在2001年5月在任教的學校教師宿舍內,性侵留守女童得手;2個月後再帶受害人回自己的出租房再次強姦,因當天徹夜未歸而引起宿管老師的警覺,始揭發馮某惡行。當年馮某在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前潛逃他地。 馮某隨後輾轉逃到西藏拉薩,一度在菜市場打工維生;不久後,他通過偽造戶籍和身分訊息,順利考入西藏大學,並在畢業後在昌都地區一所重點中學任教。 直到去年2月,南江縣公安局得悉西藏昌都區一名人員為17年前的強姦案疑犯,但經比對特徵無法百分百確認為同一人,於是提取馮父的生物樣本進行DNA鑑定,最終確認正是潛逃的馮某,並在兩地公安機關合作下,將其拘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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