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休班警2016年6月透過網絡遊戲聚會認識女網友,二人外出時涉將酒醉的女方帶到時鐘酒店強姦,女方事後懷孕及墮胎。休班警在錄影會面稱遭女方勒索,才向對方招認強姦,早前被裁定強姦罪成判囚5年半。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下判辭,表示原審法官未有按「Mushtaq指示」,若被告在受壓迫下招認,應茬乘f團摒棄被告招認為證據,裁定休班警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另外,上訴庭給予律政司14天申請重審,其間上訴人李偉嘉(31歲)繼續還押等候法庭進一步指示。 予律政司14天申重審 上訴一方早前表示,原審法官指引陪審團時,需給予Mushtaq指引,指引訂明「假如陪審團的結論是某項供認可能是因壓迫而取得的,便必須不予理會」。但原審法官違反指引,違反了上訴人的緘默權,引致審訊不公。 上訴庭表示,按Mushtaq指引,若被告或可能在受壓迫下招認,法官應指示陪審團摒棄被告招認為證據。本案事主向上訴人追問真相時,不但訛稱已報警,亦威嚇上訴人如仍否認,會再向警方投訴,上訴人在這些情G下承認強姦事主。 事主威嚇被告招認 不應採納 原審法官同意事主做法可構成壓迫行為,但引導陪審團時仍強調要考慮招認是否屬實,若不肯定是否屬實時,陪審團才摒棄考慮該些招認,此舉已不符合Mushtaq指引。 【案件編號:CACC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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