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社交平台Instagram(IG)的女用戶在其公開帳戶上留言,聲稱另一女子曾離婚兩次、整容和橫刀奪愛等,令對方事後需要接受3次心理輔導;被中傷女子其後入稟控告該名IG用戶誹謗。區域法院昨頒下判辭裁定該IG用戶在其帳戶針對原告的留言屬誹謗言論,雖然言論不會引起公眾關注,惟導致對方承受情感損害,須賠償對方6萬元。 官指導致情感受損 原告為Cheung Sze Nga,被告為Ip Pui Yi,判辭沒透露二人的背景和關係,被告當時沒律師代表和缺席聆訊。 根據區域法院判辭,被告於前年10月至11月,先後六度在其Instagram的公開帳戶上發布針對原告言論,該些言論均含誹謗成分,包括指原告的聲名差;進行整容手術;曾離婚兩次並不認真對待感情、婚姻等;干擾他人私人生活;不受歡迎及過度關注和騷擾被告等。 區院聆案官麥國昌在判辭指出,被告的Instagram帳戶屬公開狀態,並有1600名追蹤者,而當帳戶處於公開狀態,所有人均可瀏覽當中的相片和影片。不過被告不屬公眾人物,其照片和影片不會引起公眾關注,法庭亦不認為被告的追蹤者會瀏覽被告所有的相片和影片。 原告需3次接受心理輔導 麥官稱,是次涉誹謗的言論主要圍繞原告曾離婚、曾整容、搶去他人的男友、為人任性和無恥,原告曾出示一張日期2018年10月的婚姻註冊證明書,顯示她未曾結婚,而原告為此需接受3次心理輔導,顯示她因此事承受損害。 原告亦曾向被告發律師信要求她道歉,惟被告無正面回應。麥官又稱,本案的誹謗嚴重性、發布程度、原告承受的情感傷害及被告沒道歉,下令被告須賠償6萬元,和支付原告訟費。 【案件編號:DCCJ54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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