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方國珊被西貢地主入稟索償,纏訟多年,昨被判敗訴,判辭直指方國珊「套丁」,案中18名西貢原居民(即男丁)向地政總署虛假聲稱是涉案土地的「唯一業權人」,實際與方的旗下公司達成協議,男丁只是名義上的業主,方的公司才是真正的業權持有人,屬不合法協議。 對於方國珊會否牽涉刑事檢控,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要睇鵀傖N人跟進,睇懮\福氣」,並解釋法官審理民事訴訟時,認為被告干犯刑事罪行,有權將案件轉介律政司或警方跟進,甚至在判辭頒令要求控方調查。 陸偉雄續稱,即使本案法官沒有頒令刑事調查,控方仍可主動調查,民事案中原告亦可以報警,使民事案變成一宗刑事案。惟陸偉雄強調,「(民事訴訟)法官認為案件有刑事成分係一回事,並非代表被告必定有罪」,定罪與否須留待刑事審訊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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