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涉個人利益 「教師校董」毋須避席會議
【明報專訊】過往有曾擔任校董的教師質疑,不可在校董會會議暢所欲言,討論人事問題時更被要求避席。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主席雷添良昨稱,除涉及個人利益,校董不應有任何限制或需要避席。小組亦提出,教育局人員就學校發展探訪時,除與學校管理層會面外,亦應與教師代表面談,強調會保密,不會秋後算帳。
報告提及,根據校本管理政策及法團校董會章程,任何類別校董均須以個人身分擔任法團校董會校董,校董會所有決定亦由法團校董會集體議定,因此各校董的意見應獲尊重,並有權參與討論及陳述意見。
應集體議定 不秋後算帳
雷添良補充,除涉及個人利益,校董應不需避席,「作為一個校董,有責任就學校所有政策和決定發表意見」。
小組同時建議,教育局校訪時應直接聆聽教師代表對教育政策和措施、學校運作及發展等方面的意見。被問到表達意見的教師會否遭學校秋後算帳,雷添良回應:「秋後算帳我相信完全不是一個問題,整個概念是希望教育局得悉學校入面,從教師的角度看究竟有什麼需要關注的問題,提出來討論。」強調所有討論均會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