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發佈《深圳市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激勵實施(2019-2021)》(徵求意見稿),提出2019-2021年,全市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類激勵補助資金6250萬元(人民幣,下同),獎勵涉及家庭、個人、住宅區和單位,預計下月正式出台實施。 其中,生活垃圾分類「好家庭」補助資金2000元,「積極個人」補助1000元,「綠色小區」通報表揚並按10萬元/1000戶的標準補助。此外,對認定為「綠色單位」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或主管部門領導)、經辦人分別評為「積極個人」(不佔用各區積極個人名額),給予補助1000元/人。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楊雷稱,推行獎勵機制是為了營造堅持做好垃圾分類的良好社會氛圍,獎勵是從一個年度表現來考核。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事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有利於調動各界開展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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