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溫列治文2017年物流公司司機槍殺老闆一案,華裔嫌犯梁德凱(De Kai Liang,譯音)昨日被判處終身監禁,且10年之內不准申請假釋。
昨日的庭審中,法官宣判時陳述了關於該案的一些事實。法官指出,該案是由於員工與僱主之間發生糾紛而引起的兇殺案,列治文一間物流公司的老闆沈茂冬(Marin M. D. Shen,譯音)於2017年1月16日遭其前僱員梁德凱槍殺。
法官表示,梁德凱曾在沈茂冬經營的物流公司擔任外判貨車司機,但二人之間存在長期矛盾。法官說,矛盾的爆發點,源於梁與公司間的一次金錢賠償糾葛。
法官在誦讀判詞時稱,梁德凱在擔任司機期間,於2014年11月29日在安省運貨時發生交通意外,導致貨車及貨物嚴重損毀。沈茂冬公司為這宗交通意外預先墊付34,647.14元,但梁德凱卻拒絕交還公司這筆包含貨車損壞、貨物損壞、告票在內的費用。
梁德凱在法庭辯稱,公司從未告知自己只是外判司機,也沒有與公司簽署任何承包合約,一直以為自己是公司正式僱員。
法官稱,案發當日,梁曾事先購買了散彈槍(short-gun)及彈藥,隨後駕車前往沈位於列治文維京道(Viking Way)近甘比路(Cambie Rd.)工業區一間物流公司的辦公室內,對沈開槍射擊。第二槍為致命一擊,子彈直接命中了被害者頭部,造成沈當場身亡,而梁則在不久後向警方投案自首。
另據本報2017年1月案發後獨家進入兇殺案現場的報道,發現案發現場牆上佈滿數十個彈孔,料是槍手使用散彈槍射擊後所留下的彈痕。
法官認為,雖然梁在案發時處於醉酒狀態,可能對其行為產生一些影響,但向一個毫無防備其沒有反抗能力的人開槍,始終是一個殘忍的殺戮行為,當事人應當對此負責。
法官反覆說,有足夠的證據顯示,槍手在開槍之前,已在槍內裝好子彈且已上膛。
被告梁德凱昨日身穿紅色囚衣出庭,其面部留有較濃密的鬍鬚,頭髮花白,面色也顯得有些蒼老。法庭為他安排國語翻譯,梁全程專心聆聽翻譯的說話,不發一言。
法官表示,先前隨茯袺鶱瓴琲爾犮R,曾考慮將梁德凱的二級謀殺改判為更嚴重的一級謀殺,但是透過對案件的進一步審理,最終裁定被告梁德凱二級謀殺罪成立,被判處終身監禁,且10年之內不准申請假釋。
據悉,沈茂冬生於1973年,來自中國深圳,曾在香港生活。他身後留下兩名女兒及一名兒子。同事稱梁德凱是一名來自中國的中年男子,沒有妻小,孤身一人在本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