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強姦10歲女童的強姦犯去年被判囚8年,早前韓國高等法院法官以案件除了受害女童的證供外,並無其他證據為由,把犯人的刑期減至3年,判決引來強烈反彈。韓國民眾在網上簽署請願書,要求有關法官問責辭職,截至周四(20日)已收到逾11.5萬份簽署。 35歲李姓被告經營一間私人補習社,2018年在家中讓10歲女童飲用酒精飲品後把她強姦。 被告聲稱,性行為是兩廂情願,且誤以為受害人遠大於韓國13歲的合法性行為年齡。 減刑判決引起社會大眾及女權運動者不滿,控訴性暴力案件的兒童受害者沒有得到足夠保護。網上簽署書更指出,「我們的司法機構對於性犯罪者極為寬容」。 檢控部門已提出上訴,案件將交大法院(最高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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