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騙徒以優惠匯率招徠,聲稱可為受害人將3400萬人民幣兌換成500萬美元。受害人不虞有詐,按指示將款項存入找換店帳戶,結果未獲美金匯款。同一時間,騙徒同黨則假扮事主,到涉案找換店兩次要求將款項兌換成港元,首次成功提款約2700萬港元,再欲提取餘下約1100萬港元時,找換店職員感懷疑,報警並揭發事件。警方經調查,拘捕其中兩名男女,正追緝在逃涉案者下落,並正調查涉案找換店是否知情及與被捕人關係。 扮事主兌港幣提款 兩人被捕 被捕25歲姓李男子及64歲姓黃女子皆為本地人,案中負責到找換店提款,涉嫌干犯欺詐罪,帶署扣查。初步調查相信,其中一名被捕人聲稱因生意需要,與找換店素有交易。受害人為37歲男子,據悉為投資公司董事,涉向其唆擺存款入帳的兩名男子則仍然在逃。 投資公司董事中招 警方調查相信,受害人上月經朋友介紹接觸到案中兩名男騙徒,聲稱可以優惠利率,為受害人將3400萬人民幣兌換500萬美元,並茖害人將款項存入涉案的找換店4個指定銀行帳戶。 至上周四(9日),受害人按指示存入款項,並收到騙徒發出的偽造匯款單,惟遲遲未獲美金匯款,懷疑受騙,遂向本地及內地警方報案。 找換店職員生疑報警 警查店方知情否 同一時間,騙徒向找換店預告將有大額交易,以便同黨迅速到該店兌換港元並提款。受害人匯款當日,黃婦隨即假扮當事人,到中環德輔道中涉案找換店兌匯其中2725萬港元並提走。 其後李姓男子則到旺角砵蘭街同一找換店分行,以同樣手法欲提取其餘1100萬港元,職員感可疑暗中報警。警方到場將李拘捕,經調查,前日(11日)在灣仔拘捕黃婦。案件交旺角警區重案組跟進。 議員:金額不尋常 交易須謹慎考慮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表示,人民銀行外匯管制下,個人每年人民幣換匯上限為5萬美元,另外如以公司名義購匯,亦須提供合同文件供當局審批,證明款項是作購買物業等用途。而市面上找換店一般會以愈大額愈優惠的匯率招徠,並聲稱「特快」便利轉帳以吸引顧客。陳認為,案中交易金額不尋常,認為找換店及受害人雙方交易前須先謹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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