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魁北克父親將幼子與一隻具攻擊性寵物犬留在家中,且沒有必要的看護,被裁刑事疏忽造成身體傷害罪名,可能會被判入獄。
省法院法官裁定,該男子在2016年9月的事件中犯有刑事疏忽導致身體傷害的罪名,將於下個月量刑。
根據4月下旬的裁定,這位父親將兒子留給自己的一個兄弟照顧,而此人患有妥瑞氏綜合症(Tourette syndrome)和輕度智力缺陷,無法獨自生活或工作。
該男孩的祖父亦即狗隻主人,沒有意識到幼童在家,他在給殘疾的女兒餵飯。裁決未說明涉事狗隻品種,但此前報道稱那是一隻鬥牛犬((pit bull)。
當其監護人專注於手機時,男童跑進了廚房。當時狗隻被關在一個破損的籠子裡,小孩眼睛上方被狗隻咬傷。
法官寫道,該家庭熟知這隻狗危險。牠曾咬過其他孩子和另一隻狗,之後被強制帶口套。在本宗襲擊事件後幾周,該鬥牛犬被安樂死。
魁北克法院法官杜謝諾(Nathalie Duchesneau)裁定,負責任的父母應該能夠評估,該名叔父無法照顧男童,特別是在有危險狗隻存在的情況下。
杜謝諾寫道﹕「將一個兩歲孩子留給智力有缺陷的人,且有一隻危險的狗存在,這完全是無視本可完全預測的潛在危險。」
她拒絕了被告認為這是一次意外的辯詞,認為證據顯示他對男孩的安全不負責任。男孩的母親告訴法庭,男孩沒有永久性後遺症,他的傷口已經癒合。
被告的名字受媒體禁制令限制,以保護其兒子的身份。他被指控刑事疏忽以及未能提供生活所需罪名,但後一指控被撤銷。個案將於6月3日舉行量刑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