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昨日再度於卑詩最高法院出席庭訊,她的代表律師團在庭上直斥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有關申請引渡孟的言論「威脅和侵蝕法治」,又指加拿大政府按照「雙重犯罪原則」(double criminality)不應將孟引渡至美國。孟的下次庭訊日期為9月23日。
孟下次庭訊日期9月23日
假若孟方這些論點不被法官接納,真正的引渡聆訊可能要拖延到明年才會進行。
加拿大司法部曾於5月6日向傳媒發放通知,指出5月8日孟晚舟的庭訊以行政性質為主,目的是政府檢控官和辯方律師訂立往後出庭日期,並預期庭訊最短只需半小時。
然而昨日的庭訊長達兩小時,在上午10時開始並於大約中午12時半結束。庭訊時間比預計長,主要原因是辯方律師與政府檢控官就申請披露皇家騎警和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去年12月1日拘捕孟後對她進行盤問的內容訂立庭訊日期。
檢控官吉布卡爾斯利(John Gibb-Carsley)表示明白審訊必須盡量對孟公平對待,但同時有必要盡快處理引渡安排,因此向主審法官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要求下次庭審處理執法當局資料披露的首日不遲於今年8月19日。
辯方指執法部門披露盤問資料「有限」
不過,辯方律師派克(Richard Peck)和馬丁(David Martin)要求將此日期定在今年10月15日,理由是辯方律師團隊希望得到兩個執法部門全面披露在去年在溫哥華國際機場拘捕並盤問孟晚舟的文件和錄音,然而在3至4月收到CBSA和皇家騎警自願披露有關孟被盤問的資料「有限」、「雜亂無序」而且「有欠齊全」,大量資料頁面缺漏,加上所有內容需要翻譯成為中文,耗費大量時間。
孟晚舟曾在3月提請民事申索,指控CBSA和皇家騎警人員去年於溫哥華國際機場對她進行違法搜查和拘留,侵犯她在《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下享有的權利。
辯方律師團隊提出10月作為下次開庭時間的另一原因,是需要時間評估加拿大政府按照引渡法中的「雙重犯罪原則」是否需要引渡孟晚舟至美國。辯方律師團隊認為,美國政府指控孟晚舟與伊朗從事交易的行為違反美國對該國實施制裁的相關法律,然而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相關法律,因此按照「雙重犯罪原則」,加拿大沒有法理依據將孟引渡至美國。
辯方律師團的說法隨即被吉布卡爾斯利反駁,形容為「完全在轉移視線」,表示本案的重點在於孟晚舟涉嫌就與伊朗進行交易一事向多家銀行作出詐騙和失實陳述,而詐騙也是列在加拿大刑法典的罪行,因此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引渡孟晚舟具有法理依據。
主審法官亦質疑辯方律師團隊為何要求用上五個月這樣長的時間去處理執法部門的披露資料,並且質疑如果辯方律師能夠證明加拿大按照雙重犯罪原則毋須引渡孟至美國,他們亦再沒必要花上長時間處理執法部門盤問孟晚舟的資料。
法官最後表示不希望拖延辯方申請執法部門披露資料的時間,同時考慮到辯方需要額外時間,因此折衷決定下次再庭日期為9月23至25日以及9月30日至10月4日共8日。
另外,辯方律師團隊向法官要求更改假釋條件,要求讓孟晚舟由目前的溫哥華登巴街(Dunbar St.)住宅搬到桑拿斯(Shaughnessy)區保安設施較佳的住宅。檢控官對此要求沒有異議。
華為發言人豪斯(Benjamin Howes)在庭訊完結後於法院尼爾遜街(Nelson St.)大門向傳媒發表聲明,聲稱美國政府要求引渡孟晚舟並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並表示對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有信心,期望孟能早日重獲自由。